看护性侵病患 判刑3年2个月

27.07.2016  15:06

台东荣民医院爆发看护性侵女病患事件,男看护饮酒值夜班,辩称离婚心情不好,法官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

判决书表示,去年11月23日凌晨2时许,男看护和另1名女看护进入女病房内,帮病患换床垫;离开后,男看护又独自进入病房,一只手捉住女病患右手,另一只手撕开女病患尿布,以手指性侵。

家属获悉后,向警方报案,警方调查时,男看护辩称因为要值大夜班,喝了3瓶酒,喝了酒才误事。当晚值班护士也证实有闻到酒味。

检察官和法官调查时,男看护坦承刚离婚,心情不好,才会做出衝动的事。法官认为男看护仅因离婚心情不佳,为图满足一己之私欲,导致女病患身心受创,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10507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