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安检、真推销 瓦斯设备行负责人遭移送

13.04.2016  21:09

公平会昨会议通过,「大台北区乐乐瓦斯企业社」印制及散发易使人误认的服务通知单,让用户误以为大台北区乐乐瓦斯企业社跟所属辖区天然气公司为同一经营主体,并假藉安全检查名义,行销售瓦斯安全器材之实,已经影响交易秩序。公平会依法处分外,同时也将大台北区乐乐瓦斯企业社负责人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公平会表示,大台北区乐乐瓦斯企业社主要以贩售瓦斯安全器材为业,但刻意选择与供应天然气的导管瓦斯公司相似的事业名称,并在登门销售几天前,在导管瓦斯公司的营业区域内大量投递服务通知单,利用一般用户对导管瓦斯公司的信赖感,让用户误认该事业与当地导管瓦斯公司为同一经营主体。

公平会认为,大台北区乐乐瓦斯企业社为了达到销售目的,误导及欺瞒用户假装其即为导管瓦斯公司,并藉安全检查的名义行销售之实,整体行销方式核属足以影响交易秩序的欺罔行为。

公平会提醒,消费者在面对业者登门销售瓦斯安全器材时,务必要问明来者所代表的真实事业及其目的,并衡量所推销的商品是否符合实际需要,以免权益受损。如果不小心误判、事后想退货的话,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这种登门推销商品属访问交易型态,依规定可于收受商品后7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格。如果瓦斯安全器材业者当场有不当诈骗或强制安装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报警处理。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