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眼科手术差 男告代言人吴淡如

19.04.2016  11:53

知名作家吴淡如为大学眼科代言,声称「老花、近视、散光、远视,一次解决」;一名孙姓男子受广告吸引登门求诊,手术后发现白内障获解决,但老花未改善,根本没有「一次解决」,控告吴淡如诈欺,另指控侯姓负责人、叶姓医师业务过失伤害。

台北地检署查出,孙男术前签署同意书,术后视力确有改善,全案罪嫌不足,今日处分不起诉。

吴淡如曾于大学眼科接受「老花近视雷射」手术,因此以亲身体验为眼科代言,宣称「老花、近视、散光、远视,一次解决」,广告文宣上还写着「我很满意!」

孙姓男子指控,因有白内障与老花困扰,看到吴淡如代言广告便决定到大学眼科忠孝诊所求诊,2014年底至2015年初共接受两次手术,白内障问题虽已解决,但老花并未改善,甚至导致双眼视差过大。

孙姓男子不满吴淡如宣称「一次解决」,而且指出吴淡如是在新南大学眼科诊所接受手术,而非忠孝诊所,广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控告吴淡如诈欺;孙男另控告诊所侯姓负责人与操刀的叶姓医师业务过失伤害。

承办检察官调查,孙姓男子接受手术前,诊所已告知手术风险与可能的后果,孙男也在同意书上签名,换言之,孙男是在自主状况下决定接受手术,而吴淡如确曾于大学眼科接受手术,分享亲身体验担任代言人,广告并无不实。

此外,检察官查出,孙男的视力从术前的0.2进步到左眼0.3至0.5、右眼0.5至0.8,确实有改善,也未受任何伤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