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拟收容人白天上班 监所:依规定办理

25.05.2016  01:07

法务部研拟收容人白天外出上班工作,晚上回监所。各监所表示,目前受刑人实施办法有相关规定,狱中表现良好符合资格者,就可外出上课或工作。

法务部长邱太三今天表示,为让收容人提早适应社会,研拟是否让假释或即将出狱收容人提早半年或一年,白天去工作,晚上回监所;至于上班地点考虑是否纳入国营事业或法务部。

高雄大寮监狱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指示。如果收到相关的指示,就依矫正署规定办理。不过,也有管理员认为,部分监狱已有工场,可供收容人上工工作,如果依规划白天上工、晚上回监,势必要增加管理人力需求。

花莲监狱典狱长刘世添说,目前受刑人实施办法有相关规定,狱中表现良好符合资格者,就可外出上课或工作。

台东监狱表示,各监所服刑的收容人,如表现良好,符合相关规定,就可申请到矫正署台东戒治所(外役监),在戒治所一段时间后,可以白天到外面工作,晚上回到戒治所,甚至例假日还有探亲假,可回家住2日。105052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