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打造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

18.09.2016  18:40

   中新社 福州9月18日电 (龙敏)“从福建平潭乘船到台北只要两个半小时。”27岁的台湾青年孟宪霆每周都要往来于台北与平潭之间。他2015年在平潭创办了一家人力资源培训机构,取名为“金桥”,寓意为台湾青年搭起一座直通两岸的桥梁;创办以来已有近千名台湾青年在孟宪霆的“穿针引线”下来到平潭。

  大陆距离台湾最近的省份——福建,正不断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健全人才发展保障机制,打造两岸人才交流合作示范区。

  18日,福建官方对外发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从该《实施意见》可见,福建将打造一批在闽台资企业人才高地;实施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鼓励台湾企业、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来闽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研发机构、高新技术园区;发挥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导向作用,解决闽台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深化台湾专才选聘工作;探索设立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

  对于像孟宪霆这样的台湾青年来闽创业,该《实施意见》明确,将继续落实台湾青年人才来闽就业创业政策。

  该《实施意见》还提出,实施对台引智项目;实施闽台联合培养高校师资和大学生项目,吸引台湾优秀师资来闽任教,引进台湾职业培训优质资源,鼓励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在闽联合开办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加强闽台科技社团的交流合作;建设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基地和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支持闽台两地互设人力资源机构。

  为深化两岸人才交流合作,该《实施意见》提出要做好台湾人才在闽服务,实行来闽台湾人才及其家属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鼓励在闽台湾人才参加福建社会保险。

  福建将继续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推动闽台职业教育培训合作,推进台湾人才在闽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执照采认等各项政策创新;依法任命符合条件的台湾人才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或聘请其担任特邀调解员、有关仲裁机构仲裁员。

  该《实施意见》还提出,探索建设台湾社区,鼓励台湾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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