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达共识 罢免活动可宣传

11.04.2016  23:49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审查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朝野就罢免活动可宣传、活动支出得作为综合所得税扣除额、放宽连署天数等达成初步共识,但罢免门槛尚未讨论。

内政委员会召委、民主进步党立委陈其迈会后受访时表示,今天朝野立委达成初步共识的部分,包括罢免活动支出,得于申报综合所得税时作为年度列举扣除额;中央选举委员会应建置电子系统,提供提案之领衔人进行提案及连署;各级选举层级规定徵求连署天数,也比现行规定放宽1倍。

陈其迈表示,现行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人民团体不得作为罢免办事处,但实际上负责提案、连署的都是民间团体居多,所以这次修法放宽让依人民团体法成立的社团,都可以成立罢免办公室,这是按照实务上状况做修正。

陈其迈说,今天朝野初步达成共识的部分,都是比照选举权的行使来放宽规定,将有利于罢免权的行使;但从提案到罢免通过的门槛,以及是否要公办罢免说明会等,因争议较大,周三(13日)开会时将再一併讨论。105041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