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精神病杀人 市刑大:非为凶嫌背书

30.03.2016  21:06

内湖杀童案,台北市刑警大队认定是「精神病患杀人」,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此举可能诱导证人,并不妥。市刑大今天澄清,仅指出此案真正的原因,绝非替凶嫌背书。

1名4岁女童28日和母亲在内湖环山路时,遭到33岁的王姓男子从后方攻击,王男直接持菜刀往女童后颈部猛砍,导致女童身首异处,当场死亡。士林地检署讯问后将王男声押获准。

台北市刑警大队昨天发布新闻稿,强调该案是「精神病患杀人」,引用王嫌父亲说法指出,王嫌自退伍后,近4、5年来在家中屡有精神徵兆,如每日拿抹布擦拭大门数十次等,且检警在家中查获29本疑似精神疾病的笔记本。

不过,此举让士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不妥,可能因此诱导证人、影响侦办;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也说,王嫌仅在民国103年曾到急诊部就医一次,留院观察一天就离开,无法判定有精神疾病、也没领有精神障碍手册。

市刑大今天晚间再度强调「绝非替嫌犯脱罪背书」,表示仅指出杀童案真正的原因,呼吁社会各界重视,藉此修补安全防护网漏洞,避免惨案再度发生。105033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