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结婚12年生3子女 与夫翻脸因这条…获判婚姻不成立

28.11.2017  15:24
2017年11月28日 14:29 中时电子报 孙曜樟

许姓妇人和吕姓男子12年前登记「结婚」,并育有3名子女,近年两人因故翻脸,女方要求离婚但吕男却不愿意,为此许女便向法院提出婚姻不存在诉讼,主张两人当年未宴客无公开仪式,结婚要件不足,吕男也坦承无公开仪式,法官审酌当年结婚成立要件,判决两人婚姻不存在,吕男并需每月给付扶养费21000元给女方,养育正在读书的3名子女。

据《联合新闻网》报导,许女和吕男12年前曾向桃园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生育3名子女,现分别就读国中小学,近年两人却因故发生争吵不合,许女遂要求离婚,但吕男并不愿意离异,为此,许女向法院提出婚姻不存在诉讼,主张两人当年结婚没有公开仪式;也没有宴请宾客,所以,结婚要件不足。

法院审理后发现,两人结婚证书上用印的主婚人、证婚人和介绍人等都没有参加过两人婚宴,且吕男也坦承两人确无公开仪式。法官在审酌两人结婚过程与当年结婚需有公开仪式要件不符,所以,判决两人婚姻关系不成立。

另因3名子女均愿意跟随许女生活,所以,扶养权一併判归给她,且吕男每月需给付21000元给许女,以养育仍在就读的3名子女长大成人。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