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广电三法 政院将通过匯流五法

05.05.2016  01:28

行政院会明天将通过匯流五法草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未来将拥抱竞争,创造更多商机。

行政院今天召开记者会说明匯流五法。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明天是这任期最后一次行政院会,希望通过「电子通讯传播法」、「电信基础设施与资讯管理法」、「电信事业法」、「有线多频道平台服务管理条例」与「无线广播电视事业与频道服务提供事业管理条例」等匯流五法草案。

行政院表示,匯流五法草案将全盘翻新电信法与广电三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广播电视法与卫星广播电视法)的传统法制框架;改变现行法规分散管理而落后產业发展的现况,翻转传统电信及广电分流防堵的管制,以基础网路与事业营运分层管理的匯流架构,解除不合时宜管制。

孙立群表示,匯流五法的开放程度和过去完全不同,跳到另一层次,将以管理取代管制。业者经营越来越多元,过去电信就是电信、电视就是电视,未来绝对是混搭局面,将摒弃现行电信分类管制,以登记取代多重许可。

石世豪与会表示,NCC从过去10年监理电信、广播相关產业经验、密集参与台美贸易暨投资架构协定(TIFA)贸易谈判,及太平洋伙伴协定(TPP)最后签订文件公布后,注意到台湾相关法制和国际有相当大落差,因此有大规模改变。

石世豪说,可能有人好奇,广电三法加电信法不过四法,变成匯流五法是不是越管越多?其实匯流五法依对象不同、管制严密程度不同而分成五层,并非五套规范,「从四变五其实更自由」。

行政院政务委员蔡玉玲表示,匯流五法政策推动,建议短期由行政院成立跨部会小组统筹,中长期应有单一部会负责,可能是新设部会,也可能是由现有部会调整,留待未来讨论。

对于匯流五法并未处理「党政军」投资媒体,蔡玉玲表示,这方面应由政党自己去谈,在政党法中规范。若政党现阶段没有共识,可以慢慢谈,不该影响產业法的推动。1050504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