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联合国标准 全教总批台湾私幼教师薪资太低

21.04.2016  13:28
全教总依据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出版的「提升幼教人员工作尊严政策指南」检视国内幼教师工作条件发现,台湾许多私幼教师的薪水偏低。(林志成摄)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依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ILO)出版的「提升幼教人员工作尊严政策指南」检视国内幼儿园教师工作条件发现,台湾许多私立幼儿园教师的待遇偏低,老师工作条件差,导致虐儿事件发生。

ILO面对全球幼儿教育私有化,幼教人员工作条件未见提升,与国际教育组织(EI)建立了「提升幼教人员工作尊严与政策指南」,并印制成手册,供世界各国政府及工会组织来检视幼教人员工作条件的好坏。

全教总将于本周六在高雄国际会议中心举办「幼教工作尊严指南国际研讨会」,呼吁產官学共同携手建立教保人员(即幼教师、教保员)的工作尊严。

依照这本指南,幼教师的待遇应跟小学老师差不多,才合理。但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表示,国内幼教师薪水分三层,一、公立幼儿园教师待遇确实跟小学老师差不多,起薪在4万元左右;二、非营利幼儿园老师待遇稍差,比公立幼儿园少1万元左右;三、不少私立幼儿园给老师的待遇非常差,月薪2万多,比基本工资高一点点。

张旭政表示,许多私立幼儿园给老师很差的薪水,然后工作环境又不好,因此有时候老师会将气出在小朋友身上,造成虐童事件。

全教总幼教委员会副主委顏嘉辰说,国内私幼教师、教保员及公幼教保员都适用劳基法,法规赋予工会代为争取工作条件的机制,但加入工会的教保员却占极少数,几无工会可以为幼教人员发声或代表与雇主协商,他们的工作权利难获保障,只能任由资方摆布。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