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亚案指导原则 法部:法理尊严及主权

13.04.2016  12:02

法务部政务次长林辉煌今天针对肯亚遣送台湾人去中国大陆一事表示,符合法理、尊严及主权独立,是处理肯亚案的最高指导原则。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今天邀请林辉煌、外交部长林永乐报告「国人于肯亚涉案,却遭中国大陆强行遣送乙案,政府应有之作为与检讨」,并备质询。

林辉煌在会前受访表示,在肯亚案发生后,法务部就积极跟外交部、陆委会协商以何方式得到既符合法理也符合尊严跟主权独立,这是在处理肯亚案的最高指导原则。

林辉煌说,在国际上有属地原则、国籍原则及最便利审判原则,国际社会并没有定调,从肯亚案来看,因为是台湾民眾,根据国籍法的规定,台湾当然有管辖权,但大陆主张它有被害管辖权。

林辉煌指出,这就是属于管辖权竞合的问题,一般国际惯例,如果遇到管辖权有争执的时候,就是透过外交管道谈判协商。1050413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