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九孙道存涉太电掏空案 二审将宣判

27.03.2016  17:28

太平洋电信电缆公司前董事长孙道存与前财务长胡洪九被控掏空公司近新台币200亿元案,一审分别被判4年及18年,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日前辩论终结,订于29日上午10时宣判。

本案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在民国101年11月底判胡洪九、孙道存应连带赔偿港币1亿8000多万元,胡洪九赔偿3亿美元,加上利息,两人须赔偿至少新台币140亿元,目前案件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

判决指出,胡洪九、孙道存等人被控从民国83年起,隐瞒董事会且违反政府禁令,利用海外子公司违法投资中国大陆,并掏空近新台币200亿元。

台北地方法院于99年7月底宣判,合议庭认定,胡洪九在开庭期间紧咬孙道存,无异自承犯罪,依偽造文书等罪,重判胡洪九18年徒刑,併科罚金新台币10亿元,孙道存则判刑4年。全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逾5年后,订于3月29日宣判。105032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