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包庇非法弃土 贪污罪起诉

08.06.2016  19:48

基隆地检署侦办新北市府金山警分局员警涉嫌收受贿赂,包庇弃土案,今天针对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前所长蔡明和、重和里里长赖蔡标及土方业者等6人侦查终结,以贪污罪嫌起诉。

检方表示,经承办检察官刘彦君,指挥调查局、警察局政风室及金山分局督察室,侦查后认定,被告蔡明和于任职重光派出所期间,透过辖内重和里里长赖蔡标担任白手套索贿。

检方起诉书说,被告自民国103年5月间起,至103年12月间止,多次以每车新台币300元至500元不等之代价,收受弃土业者谢镒诚、地主李文勇、蔡文生,及中间掮客许文达等人,交付贿赂,让警方不取缔,让业者在农地倾倒弃土。

承办检察官认定,被告蔡明和、赖蔡标,触犯收受贿赂罪,被告谢镒诚、李文勇、蔡文生、许文达,触犯对公务员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罪。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蔡明和身为执法警察,却与违法土方业者交往密切,利益薰心为私利相互勾结,对环境影响重大,犯后又坚不吐实,犯罪情节重大,犯后态度不佳,请法院从重量刑。

其余被告坦承犯行,并配合侦办,犯后态度良好,检方说,若5人于法院审理中,仍自白犯行,并配合法院审理作证,请法院从轻量刑,以励自新。10506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