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长若记名投票 学者:郑太吉阴影仍在

07.04.2016  13:23

正副议长选举应该要採记名或无记名,赞成反对者皆有。有学者认为,屏东县前议长郑太吉的阴影还在,改记名恐怕让议员收到威胁;支持记名的学者则认为这是议员对选民负责方式。

现行地方制度法规定,正副议长和乡镇市民代表正副主席选举由议员或乡镇市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分别互选。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举行「地方制度法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公听会」,与会的学者和立委聚焦于现行地方议会正副议长和乡镇市民代表正副主席选举是否应该採取记名或无记名。

东吴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院长谢政谕说,记名投票是一个趋势,高度民主化国家如美国眾议院选议长也是改成记名,内政部解释宪法129条保障投票人不受干扰,应指一般公民投票,不是议员选议长,记名是议员对选民负责的方式。

台北大学公共行正暨政策学系助理教授陈耀祥也认为,基于议会自主自律和责任政治要求,设计上要求公开是对的,每个议员要对选出的结果负责,议员受人民之托,人民有知道、了解、监督的必要,记名投票对促进议会政治和杜绝贿选是重要手段。

真理大学人文与资讯学系助理教授陈俐甫则赞成採取无记名,他说看到这个议题就想到屏东县前议长郑太吉,「当初郑太吉要干掉谁,如果可以全部记名,早就都被他干掉了,郑太吉在我绝对不敢投,像这个情况阴影都还是在。」

他认为台湾还是个人情社会,中南部地区很需要无记名制度的保障,让议员有勇气行使权利,且地方无党籍政治人士比例非常高,用法律协助政党控制党员是没必要的,无记名可避免政党过度强势。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吴志扬说,回归到投票制度,无记名是要避免人和人的衝突,保障投票自由意志,暴力和贿选要努力去查,不是用改变投票方式处理,改成记名,如果议员没照黑道威胁的方式去投票,议员的生命财產会受到威胁。105040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