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保险不起诉 航警:有移送犯罪义务

30.03.2016  13:22

IGFD集团总裁古诗玄曾因进口名牌包失窃,向航警报案申请理赔,但遭以诈领保险金究办,检方不起诉处分,航警局今天表示尊重,但强调对于犯罪嫌疑案件,有移送义务。

壹周刊报导指出,IGFD集团总裁古诗玄,前年从义大利进口264个名牌包到台湾,其中107个不翼而飞,他向航警局报案,并申请理赔。不料,理赔金都还没拿到,去年1月,古诗玄从台北登机准备飞往上海时,被航警押下飞机,以诈领保险金的罪名将他移送法办,但古诗玄事后获检察官不起诉处分,古质疑航警局耍乌龙。

航警局今天表示,全案当初调查时经检察官核发搜索票搜索,并在古诗玄名下4家公司(台湾2家,义大利1家,上海1家)进行近3年的採购精品清单电脑资料,并核对所有物品序号后,发现已由古诗玄贩售给大陆缇丰公司的8件皮件序号,与遭窃的107件皮件中的8件完全相符。

航警局表示,古诗玄虽表示另外由义大利补採购后再寄送至上海,但是3年来古诗玄也仅有採购此8件皮件相同序号各1件,侦办时也请古诗玄提出其它採购证明,但却迟迟未能提出。

另外,航警指出,古诗玄在申报失窃后,何以能再出此8件相同序号皮件给另外一家公司,又未能提出相关证明,合理怀疑古某有诈领保险金之嫌。

航警局表示,警察机关对于有犯罪嫌疑案件,均有移送检察机关侦办义务,对检察官裁定,均予以尊重。105033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