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诈领李办差旅费 王燕军不起诉

30.05.2016  18:40
前总统李登辉办公室主任王燕军。(资料照,方浚哲摄)

前总统李登辉办公室主任王燕军,遭人检举在2013年到2014年间,搭高铁南下高雄中山大学进修,却向李登辉办公室报帐支应往返的高铁车资,诈领约12万元。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为此就讯李登辉,李证称相关核销都经过他的同意,王燕军南下除进修,也帮他处理讲座事务,承办检察官认定王燕军不构成诈欺,今日处分不起诉。

北检去年7月接获匿名检举,指控王燕军2013至2014年到中山大学社会科学院高阶公共政策硕士学程在职专班(EMPP)进修,却假藉为李登辉接洽在中山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开设「李登辉博士政经讲座」名义,向卸任总统办公室诈领12万元的高铁车费。

王燕军今年2月到案说明,表示前总统李登辉2002年曾在中山大学成立李登辉博士政经讲座,但后来停办,2012年李想恢復讲座,因此同年他到中山大学EMPP进修,藉此与该校教职员互动,再恢復讲座。原本想自己出资,李登辉得知他协助恢復讲座,因此坚持补助车马费。

检察官为查证王燕军说词,日前亲赴李登辉住处以证人身分就讯;李登辉告诉检察官,王燕军向办公室申请的差旅费,由他同意核销,不是诈领。

检察官也查出,王燕军自2012年6月开始赴中山大学进修,直到2013年3月间均是自行负担车资,之后才向李办申报。

检察官另函询主管机关内政部,了解王燕军是否可向李办申报差旅费,内政部则回覆称无明确规定,检察官因此认为此部分应依一般会计审计原则进行处理,王燕军向李办申报差旅费不构成诈欺。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