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老板诬赖我偷钱 我真的没偷...

28.03.2018  01:02
2018年03月28日 00:01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 /综合报导

小佑(化名)的老板某日因为有事,早上不在店里,过7天后却在工作群组指出当天抽屉中有几张千元钞票不翼而飞,老板还向其他同事暗示,调阅监视器发现钱就是小佑偷的,对于老板无中生有的指控,小佑该如何保住权益?

●法律评析

黄崑雄律师分析,雇主应无刑法第310条:意图散布于眾,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本文转载自580法律网

诽谤罪嫌存在,因本件所述雇主只私下向同事说小佑动作奇怪,并未指明小佑有窃盗嫌疑,且雇主亦无向侦查机关告诉小佑窃盗罪嫌,倘雇主向侦查机关告诉窃盗,可以声请调阅监视器内容,还原当时情况即可。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