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审大会代表比例违法 教育部:无需重聘

11.10.2017  20:46

12年国教课纲已在审议中,如今传出北市丽山高中教师蓝伟莹在8月1日借调至国教署,若其具备公务员资格,已违反政府机关代表人数超过法定比例4分之1的规定,恐导致8月以后的会议均无效,教育部晚间回应,聘任课审委员出自于专业考量,其身分为非政府代表,无需重聘。

课审大会运作在有明确规定,依照《高级中等教育法》第43-1条指出,审议大会置委员的政府机关代表不得超过委员总人数4分之1,但课审大会在今年3月改组时,政府代表人数调整为12名,委员总数为48人,若加上在8月1日借调至国教署的蓝伟莹,政府代表人数变成13人,比例超过4分之1,已违法。

课发会委员、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政策部副主任张文昌认为,检视课审大会运作,还可参考《高级中等以下学校课程审议会组成及运作办法》(以下简称《课审会办法》)第3及4条,内文要求课审大会委员,具政府机关代表身分的委员为10至12人,更限制教师组织成员为2人,就法论法,蓝伟莹被商调至国教署,应被认定政府机关代表,但她的本职还是高中教师,代表其职位确实存在模糊空间。

教育部于11日晚间发布新闻稿澄清,据《高级中等教育法》规定,聘任各类组织成员,着重其所属组织属性、专业及经验,因此在任期中,如身分或职务改变,无需改聘。

教育部国教署长邱乾国回应,蓝伟莹获聘为课审大会委员时为高中教师,由于她的教学专业受到肯定,并经过立法院组成的委员审查会,无疑身分为课审大会的非政府代表,并无改聘问题。

(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