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女「婊妹」辩称打错字 男判赔1万

06.11.2016  17:37

北市一名严姓男子于LINE聊天群组大谈黄姓女友人感情事,不仅以「婊妹」代称黄女,还称要将黄女推销出去「钱进我口袋呀」,李姓男子也批评黄女「真的那么欠男人吗?」黄女不堪受辱起诉求偿,严男辩称来不及选字才打成「婊妹」,但士林地院不採严男辩解,判决严男、李男各赔偿1万元、5000元。

判决指出,严姓男子、李姓男子与黄姓女子原本同属LINE群组成员。去年7月间,严男等人在群组讨论起黄女感情生活,严男不仅询问其他成员是否与黄女发生性关系,还指黄女是「婊妹」,更称要把黄女推销出去,「钱进我口袋呀!」

李姓男子与严姓男子一搭一唱,回称「你赶快把她娶起来,不要再把她放生了,到处害人!」、「想男人想疯了!男方都不敢约她了!她还想怎样?真的那么欠男人吗?」甚至直指黄女是「疯狗」。

黄姓女子被辱后夜不成眠、身心痛苦,各向严姓男子、李姓男子求偿30万元、20万元。严男主张,原本是要打「表妹」,字打太快不及选字才成了「婊妹」,而「钱进口袋」则是指当媒人的红包,并无侮辱之意。李男则称,黄女先出言诋毁,发言属自卫反应。

法官认为,一般人于文字对话中,发现错字将造成误会时,会立即予以更正,但严姓男子并未更正,且从前后对话内容判断,严男与多轻蔑、戏谑,所谓钱进口袋之说也不乏有物化黄女之意,而李男之言出于报復与正当防卫无关,认定两男辩词不堪採信,应负赔偿责任。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