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情人连夜搬贴文骂烂货 判赔并道歉

06.04.2016  13:09

林姓男子不满施姓同志伴侣,为了生活费负担问题,时常和他发生争执,还连夜搬离2人住处,林认为施狠心抛弃2人感情,酒后有感而发,就在脸书上贴文抒发,骂施男是「烂货」等语,还贴上施的照片。案经施男发觉愤而提告求偿1元,并要求林男得在脸书上刊登道歉启事。

台北地院审理后,法官认为林男的言行,确实妨害施男的名誉,求偿1元也不高,判决林得赔1元,并在自己脸书帐号刊登道歉启事一日。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