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迷奸男并弃尸 男子判无期徒刑

29.09.2016  17:12

新北市李姓男子怀疑另一名李男迷奸自己的女友,且对方以他的名义买毒品不给钱,伙同友人杀害对方。最高法院今天判处李姓男子无期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书指出,被告李男民国103年9月间听闻被害人迷奸自己的女友、还用他的名义在外拿毒品却不付钱;加上另一名林姓共犯也说自己的女友遭被害人迷奸,李男心生不满,找来黄姓、徐姓、林姓、黄姓4名共犯,约被害人谈判,并分持铝棒、木制酒盒、拖鞋殴打被害人。

李男用改造手枪枪柄重击被害人头部,导致对方颅骨凹陷,血迹喷溅四处,被害人被李男等5人拘禁虐打37小时,过程中为求解脱还大叫说「乾脆把我打死」,最终伤重不治,被弃尸在新北市贡寮山区。

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李男无期徒刑。李男不服提出上诉,否认自己有杀人、妨害自由犯行,宣称只是要给李男一个教训,并非要致他于死。

高院二审认为李男以枪柄重击被害人头部时,就已经将伤害犯意提升为杀人犯意,心态残酷、手段凶残,显然有必要长期与社会隔离,量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今天维持高等法院见解,全案定谳。105092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