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子妄想被害 纵火杀父判刑

24.12.2014  23:26

有妄想症的桃园男子怀疑父亲要陷害他,去年凌晨在家泼洒汽油纵火,导致父死母伤。最高法院今天判白男8年徒刑确定。

判决指出,男子与父母及胞弟同住在桃园八德巿,遭公司资遣后,长期失业在家,经常受到父亲言语辱骂,甚至动手殴打。

男子平时有在卧室储备汽油习惯,他在民国102年6月间凌晨喝完米酒后,因被害妄想影响,先拟妥纵火的犯案步骤纸条后,前往父母及弟弟的卧室门前,泼洒汽油并点燃,弟弟因未熟睡,即时逃出并灭火,父母则受有严重烧伤,父亲后来伤重不治,母亲捡回一命。

男子在犯案后,前往一楼客厅要继续纵火遭弟弟阻止,则立即骑车逃离现场,后来主动向警方自首。

台湾高等法院审酌,男子放火导致父亲死亡,所为违反伦常,本应处以极刑,但考量他罹患妄想症而不自知,未能适时寻求医疗协助,导致妄想症状越演越烈,最后一发不可收拾,且鑑定报告也认定受到被害妄想的长期折磨,过去都以压抑与逃避因应,没有宣泄管道,直到害怕情绪超出负荷,才萌生犯案动机。

法院认定,男子是因当天身心压力一时失控而放火,并非事先缜密计画杀害父亲且自首,判刑8年徒刑。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全案确定。10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