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杀童 法界:应解决减免刑责漏洞

28.03.2016  18:46

台北市内湖女童遭砍杀断头案,立委王育敏提出修法,故意杀12岁以下小孩,判死刑或无期徒刑;资深检察官认为,光提高法定刑无法解决问题,应解决减免刑责的漏洞。

台北市内湖区环山路今天发生杀童命案,33岁王姓男子持菜刀对4岁女童颈部猛砍、下手凶狠,造成女童身首异处,当场死亡。立法委员王育敏提出修法想法,若故意杀12岁以下小孩,被告应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不过,资深检察官指出,问题不在刑法本身,而是法官为了不判被告死刑,而有滥用或滥行解释两公约而减免被告死刑。

他说,以今天这起女童命案来说,如果嫌犯真的有精神障碍,不要说判死刑,连无期徒刑可能都没有。光是提高法定刑,不去解决后面减免刑责的漏洞,「这是在骗外行人」。

检察官表示,刑期再重,法官如果找尽各种理由减轻被告刑责,也是白搭。

另一名检察官指出,最高法院日前撤销一件死刑判决,一名现役军人勒杀女友母女并奸尸,最高法院认定手段不够凶残,未达判死刑程度。但事实上,如果曾看过卷,看过现场尸体照片,会对最高法院的判决摇头。105032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