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因买手机遭斥自杀 新北市呼吁勿报道细节

16.01.2015  21:06

   中新网 1月1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新北市卫生局今天说,昨天传出初中学生自杀事件,由于当事人未成年,希望媒体报导时,不要对自杀过程和细节着墨太多。

  卫生局表示,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媒体报道自杀新闻原则,有“六不”与“六要”。

  “六不”包括不刊出照片或自杀遗书、不报导自杀方式细节、不简化自杀原因、不将自杀光荣化或耸动化、不使用宗教或文化刻板印象解读、不过度责备。

  “六要”是报导事件时,与医疗卫生专家密切讨论、提到自杀时,用“自杀身亡”,而不要用“自杀成功”这样的字眼、只报道相关信息,且刊登在内页而非头版、凸显不用自杀的其他解决方法、提供与自杀防治有关求助专线与小区资源、报道危险指标及可能的警讯征兆。

  这起案件发生在15日傍晚5时多,警、消接获通报,新北市永和区一处集合住宅大楼传出坠楼案,小区保安发现男童倒卧中庭泳池,已无呼吸心跳,经送医急救后仍不治。

  警方调查,死者为初二学生,上周花钱买智能型手机,父母亲不希望他乱花钱、责骂他,导致他心情不好,放学回家后到住家27楼顶楼跳楼;当时父母不在家,没想到这名学生的行为会这么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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