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彦君捷运伤人案 5/12二审宣判

07.04.2016  15:52

男子郭彦君被控在台北捷运中山站随机砍伤4人,一审被依伤害罪判刑3年,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辩论终结,订于5月12日宣判。

台北捷运中山站去年7月20日晚间发生随机伤人事件, 郭彦君手持水果刀随机砍伤4名民眾,所幸民眾送医后无大碍。他落网后自称长期失业心情不佳才犯案,水果刀是从超商偷来。

士林地检署依杀人未遂、窃盗罪嫌起诉郭彦君,认定他为发泄情绪挥刀杀人,造成社会莫大恐慌,考量他被捕后还说「如果没有人阻止,会继续杀到全部的人死光」,可见犯后无悔意,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士林地院审理后,去年底认定郭男无杀人犯意,依伤害罪判刑3年,另外偷窃水果刀的部分,依窃盗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

全案经上诉,由台湾高等法院受理,郭男在开庭期间说「我没有杀人犯意」,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社会不安及4人受伤,感到非常抱歉,希望能获得谅解。105040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