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死幼女弃尸 狠父判刑15年确定

28.04.2016  17:58

陈姓男子去年酒后不耐幼女哭闹,竟闷死女儿后弃尸分居妻子家里,最高法院今天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刑15年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家住新竹的陈男与妻子育有1岁大的女儿,两人分居后,孩子平常由妻子照顾,去年7月交由陈男照料,两人为育儿、经济问题一言不和,发生争执。

陈男口角后,独自在家中喝酒,正巧女儿睡醒哭闹,他心生不耐,竟拿毛巾摀嘴活活闷死女儿。隔天,陈男将女儿尸体弃置在妻子家中,逃亡后遭警方逮捕。

新竹地院考量陈男犯后曾后悔自残,被逮捕后坦承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杀人罪判刑12年。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女童死前痛苦挣扎,口唇齿间出现瘀红印痕,可见陈男手段凶残,他用残忍方式闷死无抵抗能力的稚龄幼女,恶性重大,将他加重刑度改判15年有期徒刑,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105042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