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陈姓男子去年因年仅1岁的幼女在夜间哭闹,他酒后竟以毛巾将她闷死,隔天再以棉被包裹丢弃在前妻家的庭院。新竹地院依故意对儿童杀人罪将陈男判刑12年,但高院认为,他摀住幼女口鼻长达5分钟,她唇齿间还留下痛苦的瘀红印痕,显见陈男手段凶残,今日加重刑度改判十五年,全案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