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品效能参差 食药署将加强抽验

20.11.2016  18:36

有医师实测市售35款发现防晒產品,发现同样防晒系数的產品效能参差。对此,食药署表示,明年起将加强抽检,如防晒效能不符标示,最高将开罚10万元。

媒体报导,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国际医美中心主任邱品齐耗时2年检测市售35款防晒產品,仅1/3可同时防护皮肤晒伤、晒黑,呼吁卫福部食药署应强制业者将防晒指标标示得更完整。

卫福部食药署科长洪国登今天表示,防晒类化妆品除二氧化钛成分以一般化妆品管理外,其余防晒剂成分均以含药化妆品管理,上市前须向卫生福利部办理查验登记,并出具与标示相对应的测定报告,才能宣称產品防晒效能。

洪国登说,防晒系数标示大致分为3种,其中标示「SPF」代表可阻挡紫外线中的UVB,标示为「PA」或星级标示者,则代表可阻挡UVA,根据现行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以哪一种标示为主,国际间也没有各种标示得同时标的规定。

为了让民眾用得安心,洪国登指出,明年起将加强市售防晒化妆品稽查抽验,确保防晒效能与标示一致,如查出违规產品,将依 「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开罚最高新台币10万元罚锾,违规物品也将没入销燬。1051120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