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防灾三法」出炉 都更同意门槛维持二分之一

25.02.2016  16:54

台南大地震造成严重灾情,行政院会今天通过「防灾三法」《都市更新条例》、《灾害防救法》、《建筑法》修正案,并列为行政院优先法案,房屋因灾损或防灾需要重建时,都更事业计画同意比率维持现行1/2门槛,另外增订若房屋灾后重建或避免灾害发生需要,可跳过都更第一道程序「事业概要」,以加快灾害復原与重建速度。

为协助灾民重建,《灾防法》修正案明订,受灾居民的购物贷款经政府认定因灾害毁损而不堪使用,由原贷款金融机构承受其房屋或土地,内政部给予金融机构利息补贴;另外灾民于灾害前办理的借款与信用卡卡债,还款期限得以展延,展延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

至于《建筑法》修正案,则导入民间专业机构人力,明定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防火避难设施等项目,应由直辖市、县(市)建管单位指定的第三方机关、法人、学校或团体审查,勘验合格后才可以继续施工。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