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5℃肉松麵包掺粉遭罚款70万 陆网友:罚太轻
据上海《看看新闻》13日报导,臺湾品牌85℃自2015年10月起,在上海的43家门市销售的「熏鸡肉麵包」及「辣味香松麵包」,为降低制作成本,以肉粉松当原料制作,违反中国大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遭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查获,罚款70万元(人民币15万),并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据中国大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肉乾制品」叙明,肉松可分为三种,「太仓式肉松」、「油酥肉松」和「肉粉松」。
太仓式肉松:
加工工艺为以畜禽肉为原料,经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搓松制成的肌肉纤维蓬松成絮状的肉制品。比较有名的太仓式肉松有太仓肉松、如「皋肉松」,「上海快乐牌」肉松等,特点是纤维长。
油酥肉松:
加工工艺是用畜、禽瘦肉为原料,经煮制、撇油、调味、收汤、炒松后再加入食用油炒制成颗粒状或短纤维状的肉制品。油酥肉松以福建產的最有名,近几年天津的家家乐牌肉酥也受到消费者喜欢。特点是纤维较短、很酥,吃起来很容易化、口味好。
肉粉松:
加工工艺是用畜禽瘦肉为主要原料、经煮制、撇油、绞碎、调味、收汤、炒松再用食用油脂和适量「麵粉」炒制成颗粒状的肉制品。肉粉松在福建和天津一带產量较大。
亦即一般人认知的肉松照大陆的国家标准是分类在「油酥肉松」而非添加植物纤维成本较低的「肉粉松」。85℃的包装上成份的部分明确列出有「豌豆粉」,依照大陆法规应标示为「肉粉松麵包」,而不能标示为「肉粉松麵包」,因此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遭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查获,罚款70万元(人民币15万)。
以肉粉松代替肉松的熏鸡肉松麵包。(图/翻摄85℃大陆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在臺湾去年6月消基会抽查双北市肉松等肉制品,发现部分肉松不含动物油脂。而中华民国国家标准CNS 15144「乾燥肉品」定义分为月胚、肉酥、肉绒、肉乾(肉松属于肉酥、肉绒)。品质部分规范肉酥及肉绒的「粗蛋白质、水分、粗脂肪、淀粉」的比例。
当时消基会董事长游开雄表示,国内目前肉松相关產品并非应施检项目,即便市售肉松食品未符合国家标准,现行法规也无法可罚。现行国家标准仅为「自愿性遵守」,而食安法规也并未规范「掺偽」行为,凸显中华民国相关规范跟不上时代。
对上海85℃将「半荤半素」的「肉粉松」麵包标识为「全荤」的「肉松」麵包,并以成本较高的肉松麵包的价格贩卖。大陆网友均认为处罚太轻,该公司不到一天就能将罚款赚回来。据《深圳晚报》「85℃的肉松麵包用的竟不是肉松?真相让吃货们很愤慨!」报导,该公司在广州的门市将「肉松」、「香松」统一改为「酥松」,撤除说明牌,并维持原价继续贩卖。据店员表示更名前后產品本身相同,成份并无变更。
(中时电子报)
文章来源: 看真相 | 85度C麵包吃过吗?上海消费投诉曝光 里面有它!
文章来源: 85度C的肉松麵包用的竟不是肉松?真相让吃货们很愤慨!
文章来源: 大陆肉乾制品规范
文章来源: 中华民国乾燥肉品国家标准CNS 1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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