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点陈哲男脱罪 前高院庭长李文成判刑6月

28.09.2017  11:45

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陈哲男12年前因涉及司法黄牛案曝光后,陈为求脱卸刑责,被控与当时高院庭长李文成,共同教唆商人杨振丰作偽证,陈放弃上诉判刑5月定谳,高院更三审痛斥李男违反司法官应有的职务品位,将他依帮助偽证罪判刑6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2004年3月前新偕中建设负责人梁柏薰在香港召开记者会,指控陈哲男涉当司法黄牛,陈当天即找杨振丰会商,议定将梁指称的2纸支票混同在杨与梁的金钱往来关系内,而与陈哲男无涉,作为对外界说明的卸词,陈随后也发布新闻澄清。

陈哲男与李文成知悉杨振丰欲至台北地检署作偽证,他们在2005年1月相约前往杨的私人招待所,李向杨分析称如果作偽证将支票指为与梁的金钱往来,检调确实不易查明,「如果肯帮忙、陈哲男就没事了」,帮助杨振丰到检方完成偽证犯行。

台北地院审理后依帮助犯偽证罪,判陈哲男有期徒刑5月、李文成有期徒刑6月,陈在高院更二审放弃上诉已入狱服刑,李的部分高院更三审认定他犯行明确,且不能谨守司法官应有分际、可责性高,将他判刑6月,全案可上诉。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