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涉事警员 遭党纪处分

29.12.2016  19:35

新华社报导,警察涉嫌违法办案致人于死、轰动中国大陆社会的「雷洋案」,涉事警务人员今天被处中共党纪处分。

报导指出,北京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民警孔磊遭行政撤职,调离执法岗位;而涉案的1名辅警及2名保安员,则被解除劳动合约。

在雷洋案中负有领导责任的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所长周帅民则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被免职。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副中队长王玉国则被处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职。

治安支队治安行动中队中队长周明辉、治安支队长马朝晖、副支队长杨晓颖等人则被处记过、行政警告处分等处分。昌平分局副分局长王宏则仅被处行政告诫。

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雷洋,5月7日晚间离家前往机场接妻子返家,中途却被当地警方强押,指他前往色情足疗店嫖娼,并在押解途中企图脱逃,最后离奇死亡,经网路披露后引起譁然。

警方在案发后宣称,雷洋在押解过程中因「心臟病突发」而死亡。但在舆论压力下,经过验尸,确认雷洋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邢永瑞等5名当时处理此案的员警因此被立案侦查。105122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