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灾后善后 劳保、农保费可缓缴

15.02.2016  23:16

劳保局今(15)日表示,南臺湾震灾发生突然,为使灾民安心重建,只要是灾区内(台南市内),投保劳、就、农、国保,以及劳退金提缴的民眾,可个案申请办理缓缴保险费6个月,并免徵滞纳金。

至于「非灾区」的受灾单位或民眾,劳保局说,需提出受灾证明,该证明可洽税捐单位、台南市政府、各区公所、警消机关及里办公室提出申请。

另外,灾区民眾的劳、农、国保给付及劳工退休金申请手续,劳保局也宣布,将秉持从宽、从简、从速原则办理,例如印章可用签名代替,无法提供金融机构帐号入帐者,可换成开立支票或邮政匯票代替,若无法取得户籍誊本等文件者,将由劳保局与其他单位连线查询。

健保署今日也宣布,民眾若确定因地震健保卡毁损或灭失,可向健保署申请,在申请表注明「0206震灾受灾户」,即可免费换发一张新卡。

(工商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