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霍夫曼投资案 中市府:就各界的疑虑加以把关

13.03.2018  15:34
2018年03月13日 14:42 中时 卢金足

德国霍夫曼谘询公司拟于台中港区投资海水採矿联合开发案,传出是「一人公司」,台中市政府经发局13日表示,本案经由亚洲台商会联合总会名誉总会长李天柒引介,对于有意愿投资台中的案件,市府均抱持乐观、开放、谨慎查证的态度办理。欧洲投资案型态前期多由财务或谘询顾问公司评估规划,待确定落脚台中后,再由投资者组成适当型态出资,若初期仅以霍夫曼资本额断定后续投资型态,并不妥当。且台湾侨外投资有严谨查证程序,涉及中央部会后续查证评估相当广,市府在本投资案会持续扮演平台及窗口角色,以地方政府立场提供协助,促成投资。

经发局表示,对于有意愿投资台中的案件,市府乐观、开放看待,同时更会谨慎查证,对于有媒体报导指市府未经了解即签署备忘录(MOU),与市府实际辅导过程有极大出入,必须予以澄清。

经发局表示,本案经市府招商投资促进委员会评估后经委员会主席同意签署MOU。本案MOU最大的目的在于将本府可协助的项目明文化,希望让投资者感受市府招商的积极态度,是一种常见的行政协助方式。

对于有媒体质疑对方为「小公司、资本额很小」,经发局说明,欧洲投资案型态前期多採「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 SPE)形式,由财务或谘询顾问公司协助进行评估及规划,并非一开始即由资金供给公司直接出面径行投资,霍夫曼目前来台评估投资的形式即属SPE。

若投资案最后确定落脚台中,投资者组成型态可能由主投资方出面成立子公司,或是各投资方合组新公司,许多投资组成型态均有可能性,因此,不宜在投资评估初期即以霍夫曼的资本额来断定投资案型态。

经发局表示,后续审查程序更为重要,台湾对于侨外投资均有相当严谨的查证程序,本案涉及的中央部会相当广,包括:行政院环保署、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经济部、交通部等都会依权责进行后续查证评估动作,台中市政府则扮演平台及窗口角色,也已陪同霍夫曼拜会投审会,后续将以地方政府的立场提供必要的协助。

除了到台中评估投资,经发局也掌握霍夫曼同时在西班牙、南韩等国家评估投资中。

市府强调,有外商要投资台中,市府当然欢迎,但为了确定对台湾经济、就业及环境整体有利,依法本来就要送中央各部会及投审会审查,市府当然会配合并建请中央妥为评估、查证及审查,签署MOU,就是希望合作案能进入实质审查,也就各界的疑虑加以把关。

至于外商背景及资本有疑虑,是因为欧洲投资案型态前期多採「特殊目的实体」(Special Purpose Entity, SPE)形式,由财务或谘询顾问公司协助进行评估及规划,并非一开始即由资金供给公司直接出面径行投资,目前该公司同步在南韩及西班牙为出资者评估投资地点。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