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行「一狗化」 养2只要罚款

30.04.2016  00:12

中国大陆山东青岛通过最新规定,自10月1日起,居民养狗「每户限养一只」,违反规定处人民币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约2500至10000元台币)。中国大陆此前才解禁「一胎化」,青岛政府则新出台「一狗化」,也隐含城市居民饲养宠物造成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

齐鲁晚报报导,28日青岛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有独户居住住所的居民才可以养狗,且不得饲养烈性犬,烈犬品种由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

青岛的养狗条例还针对小狗的身分讯息,要求饲主要办理登记,对于狂犬病、疫苗等问题也有规范,也明定三类场所,包括政府机关、医疗院所、教育机构内,犬只不得进入。

其中条例也规定,屠宰、遗弃、虐待,或者参加「斗犬」也触法,如果不改正,则可罚款约新台币2500至10000元;放任狗叫影响或恐吓他人,未接种疫苗等,也都有相应罚则。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