讽题字造景石像墓碑还打人 前里长判拘

02.02.2016  16:54
前里长陈男嘲讽写有现任里长林男题字的造景石像墓碑,林上前质问反遭打伤,陈男被法院判拘役。 (刘宥廷摄)

高市三民区公所去年6月邀集各单位会勘立德公园绿美化工程,前任里长陈锦雄批评设立造景石像墓碑,因石头上有现任里长林平长题字,他觉受辱并上前质问对方「你在说什么?」反遭陈男挥拳打中左脸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依伤害罪判陈男拘役50天,得以5万元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这宗前、现任里长衝突发生在2015年6月15日中午11时30 分,三民区公所会同相关局处科员与林男、陈男共同会勘立德公园,前里长陈男当场批评写有「立德公园」4字的石头标志像墓碑,现任里长林男认为石头标志上有他的姓名题字,陈男此言有侮辱之意,立即趋前怒问陈男「你在说什么?」

区公所人员见双方衝突一触即发,挡在两人中间劝阻,但林男仍被陈男一拳打伤左脸,林男随后到大同医院就诊,诊断出头部外伤、左脸及左耳钝伤,之后持诊断证明书,向辖区三民一警分局报案,控告陈男涉嫌伤害。

陈男到案坦承与林男发生衝突,但否认伤害犯行,并辩称林男当时衝过来要打他,只是本能挥手挡一下,没有出手打伤对方;不过,法院依据诊断书及现场其他证人证词,比对林男伤势位置,认定是陈男出手打伤林男,且事后陈男并未与林男达成和解或赔偿其损失,依伤害罪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