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9天薪资条 高市查出另有缺失

19.05.2016  21:39

网友昨天爆料的「上班29天薪资条」引起譁然,高雄市劳工局今天实地稽查业者,厘清网友质疑的诸多疑点,虽是误会一场,但意外发现公司仅用底薪作加班费计算基础,将依法开罚。

高雄市劳工局科长罗永新今天率员至说这家被爆料违法支薪的工厂稽查。业者雇用10多名员工,经劳工局调查发现,因厂方将提拨6%的劳退金列为「内部成本控管的帐单」,印在薪资条上才產生误会,其实还是由公司付这笔钱,并没违法。

罗永新说,该公司採周休二日,4月有30天,扣除网友休1天事假,由于事假不给薪,薪资条上才会注明上班29日,扣除国定假日、例假,实际工作日仅19天,薪资条记载并无缺失。

他又说,现场稽查意外发现厂方将伙食津贴、交通津贴、外勤津贴、误餐费未列入本薪,导致劳工加班时,所计算的本薪基准点会变低,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第24条,后续将依现有事证办理,如查出违反劳基法,可罚新台币2万元至30万元。1050519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