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鹏涉贪被判刑 民进党:尊重司法

17.11.2016  15:43

民进党籍立委高志鹏被控在国有财產局市场承租价购案中游说,收受政治献金新台币50万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审今天判决4年6月。民进党表示,尊重司法判决,高志鹏也有权依法上诉。

高志鹏被控在国有财產局市场承租价购案中游说,收受政治献金50万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审今天宣判,依贪污罪将高志鹏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追缴不法所得50万元。

高志鹏一审被依贪污罪判刑5年6月、二审被判决无罪、更一审被判刑7年6月,他不服上诉,更二审今天判决4年6月,本案还可提起上诉。

对此,民进党发言人黄适卓表示,尊重司法判决,高志鹏也有权依法上诉。10511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