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垃圾大战 副市长呛议员“多读书”遭网友酸

03.06.2015  17:12
        议员陈丽娜高分贝质疑环保局南区焚化炉处理外县市一般事业废弃物违法。(图片来自台媒)

  高雄市国民党议员陈丽娜指控环保局使用南区焚化炉违法代烧外县市一般事业废弃物,并质疑环保局长邹灿阳渎职,前环保局长、现任副市长陈金德有图利之嫌。副市长陈金德不认同陈丽娜引用的“法令”等相关说法,隔空呛说:“请陈丽娜议员多读点书”。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陈丽娜3日上午在议会党团召开记者会,延续2日总质询炮火,再度批评南区焚化炉未先送“环保署”核准就替澎湖、台东、台中、彰化、云林、南投6县市处理3万吨一般事业废弃物,已违法。

  陈丽娜说,市长陈菊在议事厅内都允诺由法制局检视环评书该停就停,环保局长邹灿阳却拿“废弃物清理法”第70条打脸市长。

  陈丽娜还重话点名陈金德收外县市垃圾,等同是帮清运业者拉生意,拿小港居民健康当牺牲品,有图利之嫌,邹灿阳明知不合理还继续执行政策,渎职在后,吁请市府对前后任两位局长决策进行调查。她也不排除在本周内提出行政诉讼及假处分,不准南区焚化炉再烧外县市垃圾。

  面对陈丽娜的指控,陈金德说,“废弃物清理法”中的“废弃物”指的包括家户垃圾、一般事业废弃物等所有的垃圾,“依废弃物清理法”第70条协助外县市处理垃圾并无违失。

  陈金德说,过去高雄市焚化炉有岁修等问题时,也是会把垃圾送至屏东等地处理,这是县市间的合作。最后,他脱口而出:“请陈丽娜议员多念点书”。

  环保局主任秘书张瑞晖则是拿出兴建南区焚化炉的环评书说明,她说,环评书是1994年6月完成,“环评法”是1994年12月完成不溯既往,环保局完全依环评书行事,且主管机关就是环保局,不必送“环保署”核准。

  对此,有网友酸说“欢迎高雄人把别县巿垃圾拿去烧。反正菊妈满意度高,居民不会抗议才对?”(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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