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粉冒充毒品 佯合伙贩毒诈百万资金被判刑

07.05.2018  13:24
2018年05月07日 12:57 中时 陈淑芬

李姓男子向王男宣称有取得毒品管道,谋议合伙买卖毒品,要求王男出资150万元、他自己出200万元。李拿到王的资金后,秀出1包「麵粉」诈称是毒品,邀他到汽车旅馆假装交易,再告知王,因买家嫌品质不佳而未成交,已弃埋大肚山。王男发觉被骗报警。台中地院依诈欺罪判处李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书指出,38岁李男在106年4、5月间,向王男指称有管道可取得海洛英毒品,佯称可合伙买卖毒品牟利,叫王出资新台币150万元,他自己会拿出2000万元的资金,而且负责寻找毒品货源。

王男信以为真,106年5月间筹集150万元,李男竟购买1包「麵粉」用塑胶袋包裹,秀给王男看说是「毒品」,宣称将交给买家进行交易,并叫王男载他去中市七期1家汽车旅馆。两人进入汽车旅馆房间后,王男交出现金150万元给李男,李男佯称要将钱先拿去付购毒款项,就开王男的车外出,不久,返回汽车旅馆指称已完成付款。

李男稍休息后,告知要到台北市贩毒,在傍晚开车到台北市中山区1家汽车旅馆夜宿,并等候买家。不久,李男向王男谎称,买家嫌毒品的品质不佳而未能成交。两人6日返回台中,李男又告知他将装有毒品的包裹掩埋在大肚山弃置,王男发觉被骗报警。

李男在5月6日已归还6万元,警方通知李男到案说明,在8月间查扣李男诈欺所得45万元,全案经调解,李男再给付王男99万元。台中地院依诈欺罪判处李男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