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以下政府採购 开放新创业者

16.05.2018  00:32
2018年05月15日 23:57 工商 张语羚

为让政府机关成为青年及新创业者发展之好帮手,增加民间创新產品或服务流通使用机会,政府採购法对于未达100万元之採购,放宽签报採限制性招标规定,只要有适当需要,不必经过上网公告程序,即可向创新业者採购。

工程会表示,为简化採购程序,以利机关向青年及新创业者採购新创產品或服务,于107年3月8日修正「中央机关未达公告金额採购招标办法」第2条规定,放宽採限制性招标规定,对于採购金额未达新台币100万元但逾新台币10万元之採购,删除过去需叙明不採公告方式办理理由之规定,机关只要叙明邀请指定厂商比价或议价之适当理由,经机关首长或授权人员核准即可不经上网公告程序,径向青年及新创业者购买,藉由简便行政作业,增加新创產品或服务参与政府採购机会。

此外,工程会并于政府电子採购网设立青年创业专区,与青年创业圆梦网及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关于新创团队之產品资讯连结,增加青年新创团队產品之曝光度,以利机关透过网页连结找到青年新创团队之產品资讯进行採购。

(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