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候选人政见可用原住民语书写

25.03.2016  14:04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7条,取消原本选举公报的政见内容600字为限的限制,原住民候选人也可用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符号,做为政见表现的方式。

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由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Kolas Yotaka所提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47条。

Kolas Yotaka认为,目前实务上政见都需以中文提出,并有600字的限制,为发扬原住民族语言流传、表彰原住民身分之认同、凝聚原住民族主体意识,具原住民身分的候选人,可以将中文政见翻译成1种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符号,并列于中文政见之前。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时认为,为尊重原住民族文化,Kolas Yotaka提出原住民身分的候选人,可以用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符号,做为政见表现的方式并列于中文政见之前,应予支持。

根据今天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条文,除了取消现行选举公报的政见内容以600字为限的限制,还规定未来候选人在选举公报上的政见内容,得以文字、图案为之,并应使所有候选人公平使用选举公报版面,其办法由中央选举委员会定之。

Kolas Yotaka在法案三读通过后表示,原住民族语言是原住民族的生命,代表未来可以用罗马拼音,以原住民族发音来刊登候选人政见,这不但可以维护原住民族的参政权,也是国家对于文化权与语言权最基本的尊重。

她说,未来选举公报上,可以看到原住民族候选人以罗马字与汉字并列书写政见,这是台湾民主进步发展的一小步,却是原住民族权利往前挺进的一大步。105032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