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通过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

28.11.2017  11:15
2017年11月28日 10:49 中时 赵静瑜姚志平 立法院28日院会三读通过「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文化部长郑丽君(中)前往立法院表达感谢,并与立委蔡易余(左)、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主任陈俊宏(右)合影留念。(姚志平摄) 立法院28日院会三读通过「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草案,文化部长郑丽君(右)前往立法院表达感谢并与立委蔡易余(左)握手致意。(姚志平摄)

立法院今(28)日三读通过行政院所提「国家人权博物馆组织法」,歷经近6年筹备的国家人权博物馆(以下简称人权馆),将可望于近期内正式成立。

文化部长郑丽君表示,未来人权馆除持续推动威权统治时期相关人权檔案史料文物的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广及国际交流工作外,亦将扩大支持各种人权议题及当代人权理念实践推广的组织发展,展现臺湾追求落实民主人权普世价值的决心。

郑丽君说,能够在解严30周年的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之前通过这项法案,别具深意,也要深深感谢陪伴人权馆一路走来,许多政治受难者前辈的倡议与参与。

从2002年总统府成立「国家人权纪念馆筹备处」、文建会规划「景美人权纪念园区」并全区登录歷史建筑、「绿岛人权纪念园区」正式启用,2011年文建会成立「国家人权博物馆筹备处」,15年来歷经波折,终于在今天完成组织法立法。

组织法明订人权馆编制为「2组3中心」,除了博物馆核心任务的展示教育组、公共服务组,特别将景美、绿岛二处不义遗址正名为「白色恐怖纪念园区」管理中心,并成立「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强化史料典藏应用。未来,人权馆除了管理景美和绿岛两处园区,也将扩大连结协助当代人权理念实践推广的组织发展与国际交流,彰显民主、自由、公义的核心价值。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