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打房 第二户头期款不低于5成

25.03.2016  16:28

上海市今天宣布新的房地產调控政策,购买普通第二户房首付(头期款)比例不低于5成,非普通住房不低于7成,这项新政策经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日起发布实施。

财新网报导,上海市政府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包括提高普通第二户房首付比例,对非上海户籍人士提高社保缴纳年限门槛等。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顾金山表示,上海市区分普通房与非普通房有两个指标,一个是面积以140平方公尺(相当42.35坪)为界,二是以人民币450万成交价格为界。

面积140平方公尺以下,房屋成交价低于人民币450万元的是普通房。

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王振营表示,在上海购买第一户房后,不论是否结清贷款,在购买第二户房时都不能视为首套房购买者。

上海市25日发布的房地產新政,限购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房地產开发企业、房產仲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產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展开专项整治。

第二,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第三,对拥有第1户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1050325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