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找工作遭甩 恐怖情人纵火泄愤

25.02.2016  11:56
张男遭送办。(陈宜加翻摄) 监视器拍下张男。(陈宜加翻摄)

恐怖情人!三重31岁张姓男子因怀疑陈姓前女友另结新欢,去年11月间,竟趁陈女上班时间,潜入陈女家中纵火泄愤,警方事后调阅监视器画面,锁定张男身分,布线追缉3个月,昨天下午1时许于其五股住处逮捕张男。

警方调查,陈女位于三重三和路三段某公寓3楼住处,去年11月18日下午4时许发生火警,所幸无人伤亡,但屋内家俱全烧燬,总损失约15万元。警消调查发现起火点不只1处,但因无可能火源,研判为人为纵火。

经陈女指认,失火后第一时间,张男即传简讯询问「妳家失火吗?」警方并调查发现,张男于事发前后,曾数度变装出现在现场,怀疑他涉有重嫌。

但警方屡次通知到案说明皆遭其拒绝,直至昨得知他另因伤害罪遭通缉,火速前往五股成泰路三段住处,顺利将他逮捕;并起获0.85公克安非他命,但张男应讯时一度否认纵火,看见监视器画面才百口莫辩,坦承犯行。

警方调查,张男去年11月初结识陈女,旋即坠入爱河,但陈女不满张男成天游手好閒,多次劝他找工作未果,于是提出分手,结束仅短短1个礼拜的恋情,张男却怀疑陈女另结新欢,才利用陈女外出上班时间,以备份钥匙潜入纵火。

「只是想给她一个教训。」张男向警方供称,他持打火机点燃沙发、杂物后,便离开现场,不晓得「火竟这么大」。警昨讯后依伤害通缉、公共危险与毒品罪,将张男移送法办。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