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超车怒踹 男骑士判刑7年半确定

13.07.2016  13:40

踹人一脚代价高。44岁男子蒋志峰,4年前骑机车行经桃园市宏昌六街时,不满邱姓男子骑车从他左侧超车,竟伸脚踹踢邱的机车,发泄其不满情绪及阻止超车。没想到,蒋这一踹却造成邱男机车重心不稳滑向对向车道,遭闪避不及的林男机车撞死。

案经最高法院审结,认定原审以蒋只因不满邱在狭窄道路空间,却强行超车,就以脚踹被害人机车发泄,造成无辜丧命,依伤害致死罪判蒋7年6月徒刑,并无不当,驳回上诉,判刑7年半确定。本案当初发生时,检警原以为是邱男自摔意外,但检警不断重播案发时的监视器画面,赫然从两秒关键画面中发现,当时有名机车骑士伸脚踹死者机车,才揪出踹车后迅速离开的蒋男犯行,还死者公道。

2012年4月28日,23岁的邱姓男子,上午7时19分15秒至17秒,骑车行经桃园市宏昌六街时,突然摔车滑往对向车道,遭林姓机车骑士撞上,邱送医因颅内出血不治。检警调查后,原以为邱自摔突滑向对向,林难以闪避下才撞上,要以意外事故结案,但家属质疑死因,检警进一步调查,并重复播放勘验案发当时7时19分15秒至17秒的关键两秒监视画面,经格放才发现蒋男曾伸左脚踹邱的机车,酿成不幸。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