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监督机制出炉 民进党团称举世仅见

01.04.2016  16:30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提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立委段宜康称监督强度举世仅见,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陈亭妃澄清绝无自动生效条款;党团总召柯建铭说,公投条款未入法。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会议上午讨论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陈亭妃说,两岸协议分谈判前、中、后3阶段的国会监督机制,「谈判前」是框架;「谈判中」行政院送立法院的协议草案,以逐条审议甚至可以表决处理。

陈亭妃说,3个阶段是非常严谨的审查过程,「框架、条文、到最后签署回来一样要跟立法院报告」,没有自动生效,与过去民进党主张逐条审查的精神一致。

段宜康说,如果照着民进党的版本通过,严格程度举世仅见,谈判前的计画、谈判中的草案、谈判后的文本,3阶段都要经国会审查,国会通过后才会继续进行,比过去仅向立法院长、朝野党团报告形式,更制度化。

他说,第二个阶段谈判中的草案,立法院如果有意见修改,谈判者必须根据立法院要求重新谈判,第三阶段谈判后的文本必须经立法院逐条审查与表决,综观各国谈判案例先宽后严或先严后宽,民进党的版本从头严到尾。

柯建铭说,草案仍有文字尚待修正,预计最快下周送立法院院会处理。10504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