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版权之争

18.03.2016  00:11

从今年1月底以来,围绕《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归属,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展开了激烈争执,如今又出续集。

3月17日,北京朝阳法院官微发微博表示,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未经授权使用与「The Voice of…」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及文字,荷兰塔尔帕股份有限公司(Talpa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索赔300万元(人民币,下同)。

新浪娱乐报导,「好声音」的版权归属,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展开了激烈争执,先是唐德宣布与荷兰Talpa公司签约获得《The Voice of ……》的版权,再是已制作四季《中国好声音》的灿星制作发布公告称Talpa公司违约,并提前宣布今年《中国好声音》的导师阵容。《中国好声音》官方微博还公布了「好声音」的全新标志,此前手持话筒的经典标志将不再沿用。

17日,据北京朝阳法院微博称,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未经授权使用与「The Voice of…」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及文字,荷兰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索赔300万元。

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称,该公司在荷兰和中国注册了「好声音」商标,以及名称「The Voice of…」,目前仍在有效期内。塔尔帕公司还称,2015年10月起,梦想强音公司和正议天下公司在未通知该公司、亦未经该公司许可同意的情况下,在「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全国城市海选」的过程及宣传中,大量使用与该公司注册商标几乎相同的图形和文字、标志,侵害了其享有的商标专用权。

实际上,此前有媒体报导,从灿星此前披露的「好声音」新海报上可以看出,原来手握话筒比出V字的标志已经被一个金属质感的V字代替,原有的「The Voice of China」的英文名也被删去,只留「中国好声音」字样。节目名并未如往年惯例称:「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而是称「2016中国好声音」。

灿星制作曾表示,虽然Talpa公司单方面取消了《The Voice of ……》的授权,但灿星与浙江卫视仍享有「好声音」的商标,该商标已注册。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