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忠孝路夜市设摊贩集中区

20.01.2016  12:36
台中市长林佳龙昨晚前往忠孝路夜市视察,同时大啖在地美食佳肴!(陈世宗摄)

以主动辅导代替被动取缔,台中市政府期待忠孝路夜市申请成为摊贩集中区,藉此改善周遭环境、卫生、交通问题;市长林佳龙昨晚前往视察,并与自治会座谈,同时大啖在地美食。林佳龙说,未来忠孝路夜市可藉由iBike与步行,连结邻近的绿空铁道、文化创意產业园区等景点,盼吸引国内外游客到访,成国际级观光夜市。

林佳龙昨晚前往忠孝路夜市视察,并逐一与摊商、民眾握手寒暄,有摊商还拿出12年前与林市长合照的照片,令他十分惊喜;在与摊商座谈时,忠孝路夜市自治会也准备徐大姊炸香香、小胖刈包、正老牌麵线糊、臭豆腐、大胖蚵仔煎、清河棠果汁等在地美食,让林市长一口接一口,并与同行的市议员邱素贞、经济发展局长吕曜志一同为在地美食大声喊「讚」。

林佳龙指出,议会已经通过「臺中市摊贩集中区设置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市府将以辅导代替取缔,加上夜市自我管理,以改善夜市的交通、清洁、卫生与停车空间,盼能吸引国内外观光客,成为国际级观光夜市。

林佳龙说,忠孝路夜市总长600公尺,共有187摊商提供总铺师级的美食,可与逢甲夜市、一中街夜市等量齐观,未来将透过步行、iBike等方式,与邻近的绿空铁道、文化创意產业园区、绿川等景点相互串联,让夜市各种推陈出新、百吃不厌的料理,成为创意生活首都的一部分。

经发局吕局长表示,忠孝路夜市歷史悠久,希望自治会能积极提出申请成立摊贩集中区,让市府能主动辅导,以提升夜市的环境与卫生品质都可以提升。

经发局指出,摊贩集中区自治条例已完成立法,未来市府的摊贩政策将由「以禁止为原则,许可为例外」,改变为「公、私有指定区域许可设立原则」,只要符合自治条例规定并经市府许可者,就可在公、私有土地上设立摊贩集中区。

吕曜志强调,忠孝路夜市起源于日治时代,歷久弥新,至今仍充满人潮,营业区域以忠孝路沿线为主体,东起台中路,西至国光路,中间横贯民意街、正气街、合作街、正义街及济世街等数条街道,摊贩于道路二侧设摊营业,路段全长约680公尺,路宽约20公尺,属常态型街道夜市。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