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中正区行政大楼落成 损害民宅未赔偿先发使用执照

12.02.2018  18:12
2018年02月12日 17:38 中时 李其桦 吴姓住户指控承包商施工,造成房子后方围墙產生裂痕。(吴姓住户提供) 吴姓住户指控承包商施工,造成房子后方与隔壁房屋接缝处裂痕扩大。(吴姓住户提供) 吴姓住户指控承包商施工,造成房内多处墙壁產生龟裂。(吴姓住户提供)

基隆市中正区行政大楼歷时3年多兴建,12日上午正式落成启用,不过有住户到场陈情,指控承包商施工造成房子多处裂缝损坏,要求赔偿;市议员吕美玲也质疑,民损程序未处理完,市府就核发使用执照,违反验收规定;基隆市府表示,行政大楼工程未进入列管程序,依法仍照常核发使照,后续会协助调解事宜。

中正区丰稔街26巷吴姓住户表示,中正区行政大楼于2015年施工期间,造成周边4户民宅受损,尤其他们家最是严重,整栋透天2楼建物墙角接缝多处裂痕、墙壁龟裂、与邻居房子接地处裂开等数十处损失。

吴姓住户表示,其他3户皆已谈妥赔偿事宜,去年12月承包商请保险公司到场拍照鑑定,只愿意赔偿6万元,和他们请人估价修復要60万元差距甚大,他们无法接受,加上最近花莲地震造成惨重灾情,60多岁的父母和妹妹3人天天在家睡不安稳,希望市府能为他们主持公道,要求承包商负责将房子恢復原状。

市议员吕美玲质疑,依照公有建物验收相关规定,民宅赔偿事宜未处理完毕,不得核发使用执照给施工单位,市府却核发使照给承包商,违反相关规定。

承包商长圣营建公司回应,施工前有请土木技师公会前往吴家做过鑑定,去年底重新勘查发现,除了原有28处裂缝,仅增加几处新裂痕,据保险公司估价有裂痕、裂缝的地方重新涂补经费只需6万元,由于双方就赔偿部分至今未达成共识,会继续走协调程序。

都发处建管科表示,依照《基隆市建筑争议事件处理作业程序》规定,受损户须在顶板勘验1个月内向市府申报,勘验属实后,不得核发使照;但该案市府未收到民眾申请,因此仍依法核发使照给承包商,未来会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中时)